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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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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就业指导处

处  长:易新祥

副处长:李  健  黄  超  

联系电话:0736-7272844  传真:0736-7797616

Q  Q:603635906 、1461453629、1140811512 、10566827

 

主要职能:

⒈在国家政策范围内,结合学校实际,拟订各专业招生计划,制定学校年度招生政策和招生宣传方案。

⒉制订学校招生章程。

⒊负责学校招生、就业宣传和咨询工作;拟订学校招生、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与方案。

⒋组织完成年度招生录取工作任务。

⒌对顶岗实习学生、毕业生进行择业观教育,结合当前就业形势与政策,协助做好实习生、毕业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工作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择业取向。

⒍ 负责拟订学生顶岗实习、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。负责编制、审核、报批、执行毕业生就业计划;参与顶岗实习管理;建立人才需求网络;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,采集、发布就业信息。

⒎负责组织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及校内招聘等相关活动。

⒏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工作。

⒐负责毕业生报到证、就业协议书的办理与发放,就业派遣、就业调研工作,组织各教学部对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,提出毕业生就业改革措施和工作建议。

⒑负责对外联合办学联络工作,会同学校相关部门拟订合作办学的协议、合同。

⒒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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